第一健康报道
  •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表扬媒体        健康中国新闻发布与传播平台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媒体
  •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表扬媒体        健康中国新闻发布与传播平台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媒体

婴儿沐浴慎用成人沐浴剂 有伤口时尽量不使用

2014-07-28 08:37:08
健康阅读:
来源:第一健康报道

2014-07-28 08:37:08


      传播正能量 创造新价值;第一健康报道——健康中国新闻发布与传播平台,专注新时代健康品牌建设与传播,是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公开表彰媒体。

  


第一健康报道 / 


    四川省消委会近日向社会公布了沐浴剂比较试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和专家意见建议,该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按需选择沐浴剂,为婴儿沐浴应使用专为婴儿设计的婴儿沐浴用品;有伤口时尽量不使用沐浴剂;注意沐浴剂使用量。


    四川省消委会近期开展了沐浴剂商品比较试验,根据此次沐浴剂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和专家意见建议,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按需选择沐浴剂。一是为婴儿沐浴时应使用专为婴儿设计的婴儿沐浴用品。企业对婴儿产品的使用成分上通常对其温和性、剂量、纯度、工艺等方面有严格的控制,以使最终产品更温和、更适用于婴儿。如果将成人沐浴用品替代婴儿沐浴用品清洁婴儿皮肤,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


    二是有伤口时尽量不要使用沐浴剂,因为沐浴剂要与人体直接接触,沐浴剂的一些成分可能会引起伤口感染。此外,由于个人肤质差异及季节、气候、饮食、环境等因素影响,在使用沐浴剂时有导致皮肤出现红斑、瘙痒等过敏现象的可能,如出现以上现象,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或及时就医


    三是注意沐浴剂使用量。从此次比较实验结果来看,一些沐浴剂的总有效物含量都达到或超过了国标中的浓缩型标准。为避免用量过多残留在皮肤表面,影响皮肤健康,以及减少沐浴剂中化学成分对环境的污染,消费者在使用沐浴剂时取量少许,稀释涂抹,及时冲洗。


第一健康报道/     (新闻热线52478634/18911595819)


   (责编 秋时雨)  来源:深圳特区报


 


 


 


关键词:婴儿
2023
相关推荐
©Copyright 2013 - 2023北京第一健康报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010-52478634京ICP备15039216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50240924号技术支持:中互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