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中国 老龄化(第一健康报道北京 记者郝健一)
全国老龄办在2018年被划至国家卫健委后,再度回归民政部。
新闻回顾——
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老龄相关工作职责由国家卫健委划入民政部。
11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提到“第三条 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该《规定》自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
日前,第一健康报道梳理相关报道,业界对此次“全国老龄工作再次回归民政部统筹”给予充分肯定。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研究室副主任郑志刚指出,随着民政部成立老龄工作司,各地也将成立老龄工作部门,在职责确定方面,养老、老年、老龄三个概念的界定也受到关注。“养老更多强调的是服务,老年强调的是个体年龄,老龄强调的是群体老化。”郑志刚说,“老龄问题涵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老化带来的生理、心理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领域的发展问题。”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表示,民政部门有长期从事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历史和经验,老龄工作职责划归民政部后,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协同发展,更有利于做好老龄工作。
《编制规定》指出: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
民政部下设老龄工作司和养老服务司:
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养老服务司。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编制规定》提出,民政部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编制规定》提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民政部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民政部代管中国老龄协会。
(责编 薄荷)